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医科大学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春晖计划”) 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5浏览次数:0
冀医教发〔2022〕7 号
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医科大学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春晖计划”)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春晖计划”)质量,根据《河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冀医教〔2020〕52号),现组织开展相关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春晖计划”教育教学课题。
二、结题方式
(一)评审。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书,并按要求准备项目成果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和评审。
(二)答辩。“春晖计划”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答辩,自备PPT,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结题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将装订成册的结题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交给学院(部、医院),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2.申请延期或项目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河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春晖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请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姓名+项目名称”,由单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ebmujfzx@hebmu.edu.cn。邮件名请注明“单位+2022年度春晖计划结题”。
(二)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6日前。
四、其他事项
(一)因故不能结题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联系人:刘丹妮,联系电话:0311-86265755。
附件:
2.《河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春晖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