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集体备课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河北医科大学集体备课制度》(冀医教〔2025〕15号)文件要求,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继续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集体备课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重点督导集体备课计划组织实施、备课内容、备课实施及效果等,特别加强对新教师试讲环节的督导检查,包括试讲内容与课程目标的契合度、教学设计的规范性、教学方法的适用性以及教学基本功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5年9月—2026年1月。
(二)学院(部)检查
各学院(部)对本单位教研室本学期集体备课的组织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教师参与度、新教师试讲开展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三)学校检查
1.集体备课现场检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报送的集体备课计划,组织校级教学质量督导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选取教研室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重点观察新教师试讲环节的组织与评议过程。
2.督导听课
学校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将深入课堂对集体备课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备课内容的课堂转化情况、教学设计的执行效果、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等。
3.督导学院检查情况
学校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将在线审核各学院(部)提交的集体备课检查报告和问题整改台账。重点督导学院(部)自查的全面性、问题整改的时效性和质量提升的实效性。
(四)结果运用
学校将检查结果纳入学院(部)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对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部)对本学期教研室上报的集体备课(含新教师试讲)安排汇总,请于2025年9月18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Word版及PDF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院(部)2025年秋季学期集体备课安排”。
2.本学期集体备课结束后,各学院(部)将本学期集体备课总结报告及问题整改台账汇总整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6年1月9日前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院(部)2025年秋季学期集体备课总结报告”。
3.材料报送邮箱hebmujfzx@hebmu.edu.cn。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赵媛媛、刘子毅,电话:86265761。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5日